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保定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河北法制报讯(刘鹏宇)今年以来,保定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大力推进保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打造“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持续推动力。
建章立制,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在市司法局推动下,保定市出台《保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坚持“应出尽出”原则,积极构建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报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源头治理,构建行政应诉长效机制。保定市在数据分析上实现整体施治,从源头上查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础数据,进一步提升通报数据的准确性,并通过定期梳理保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动态数据,分析成绩与不足,查摆问题短板。针对市政府单独被告案件、部分重点地区和部门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薄弱环节,市司法局强化问题导向,精确进行分类处置。在个案指导上强化二次提醒,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前提醒机制,及时掌握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开庭情况,有效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构筑起开庭前法院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督促提醒两道防线,确保逢案必出。
府院联动,建立行政应诉沟通共享机制。保定市通过明确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和台账共享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向市司法局函告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市司法局根据法院反馈情况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行政机关配合市县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情况,增进共识、加强协作,促进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在市级层面,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名义定期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后进地方和单位进行调度,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每月通报,积极营造全市齐力推进出庭应诉工作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确保出庭应诉工作长效推进。市司法局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建立行政应诉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对市县两级法院反馈的行政机关不履行应诉工作职责、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等情形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提请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约谈,形成多方协同监督的格局。
通过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更加直观了解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违法现象的发生。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做到庭前了解案情,庭中参与审理、庭后跟踪回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下一步,保定市司法局还将组织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通过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促进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把出庭应诉作为展现政府形象、以案释法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