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达筠) “法官,能不能别拍卖我的房子,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一定把钱还上。”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执结了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法治力量助推清流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申请人邮储银行清流支行与被执行人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清流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迟迟未能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除本案中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外无其他财产,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该处房屋,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但该房产在第一次拍卖中因无人竞拍导致流拍,若启动二拍,二拍价格将在一拍价格的基础上降价20%。面对这个现状,在法官的释明下,被执行人陈某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并还清欠款,主动缴纳了案件执行费、受理费。此外,信用社申请执行陈某的另外两个案件,也一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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