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终于落户了,感谢民警,感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感觉大伙儿为我们的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7月22日,祁女士紧紧地握住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薛宁的手,两行热泪夺眶而出,“32年啦,孩子终于有户口了。”
时间回溯到32年前。1990年6月19日晚,祁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出差归来,途经锦州长途客运站时,发现一个弃婴并抱回家。把孩子抱回来不久,黄先生和祁女士发现孩子左手残疾,有轻微小儿麻痹症状和语言障碍。由于两人只顾着为孩子东奔西跑地寻医问药,就把办理收养手续的事给耽搁了。等到想起来为孩子落户时,他的年龄已经过了十八周岁,同时也已过了办理收养证的法定年龄。不知不觉孩子已过了三十岁,病情愈加严重。由于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件,祁女士始终没法带他去医疗技术和条件相对好的大医院就医。
“祁女士是后搬到我们辖区锦郊街道的,6月中旬,她来到我们这里,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为孩子上户口。”薛宁说。
在详细了解到祁女士的实际困难后,薛宁向连山公安分局分管户籍工作的政委王爱民进行了汇报,连山公安分局对此事极为重视,成立了疑难户口攻关小组,专门负责帮助祁女士解决孩子落户难题。
由于祁女士的养子黄某缺少落户所需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收养登记证,连山公安分局行政审批科联合锦郊街派出所,多次走访了祁女士与黄先生夫妻俩曾居住过的南票区“蛤蟆山”调查走访,与其当年的邻居进行详细了解。刑侦部门通过DNA打拐库,将黄某的DNA与库内进行比对,证实其非拐卖、失踪儿童。最后,经过征求葫芦岛市公安局的意见建议,梳理出了黄某落户急需解决的各项问题。
6月22日,连山公安分局联合连山区委组织部、连山区卫健局、连山区民政局及分局社区警务大队、锦郊街派出所,召开了存疑无户口人员联席工作会议,针对黄某落户所需出生医学证明和领养证等条件要求,征求了各方专业意见。经过数日的沟通协调、调查取证、多方协作,连山公安分局将黄某落户材料上报到葫芦岛市公安局,最终通过了审批,成功为黄某办理了落户,解决了这个困扰祁女士多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