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妻子是某招商证券公司中层职员,可以获得‘央行数字货币’内幕消息,帮你赚取高额投资利润。”清远连州一六旬老人信以为真,多次向诈骗分子黄某转账,被骗428900元。近日,连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定黄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0日,黄某在连州市某彩票店结识成某并添加微信好友。黄某取得成某信任后,虚构其妻子杨某是某招商证券公司中层职员,可以获得“央行数字货币”内幕消息,帮成某赚取高额投资利润,成某轻信其所言转账投资。之后,黄某又以妻子杨某被内部调查、账户被冻结、注册账户VIP会员等为由,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先后8次骗取被害人成某共计428900元。
判决结果
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老人及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投资理财的特点,精心设计诈骗圈套,如以“内幕消息”为诱饵,让其小额投资赚取高利润取得信任后,再编造各种理由诱使其大额转账投资,骗取老年人钱财。
法官在此提醒,凡是“有漏洞”“高回报”“知内幕”的炒股、炒虚拟货币等投资都是诈骗。老年人投资理财需谨慎,尽量选择银行或有资质的证券公司,避免陷入投资陷阱。(清远连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