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府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清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政治监督。《制度》要求,府谷县纪委监委要突出政治监督,建立派驻机构共性清单,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综合分析研判,制定派驻机构个性清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不定时监督检查,对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或突出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研究分析短板,理清主责主业。为确保“监督清单”“全方位、无死角”,府谷县纪委监委从各单位各部门“三定方案”中寻找重点“监督清单”,结合各部门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探索该年度监督廉政风险点。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廉政风险点,根据驻在单位实际情况,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仔细分析研判“监督清单”,切实把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更加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使监督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确保职责清底数明。
对照“清单”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为保证“监督清单”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谋划,通过约谈“一把手”、现场督查、摸排走访等方式,并且对照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一条一条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着力推动整改落实。对典型问题、突出问题,特别是认领整改不力、群众反响强烈、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工作全局等问题,坚决严查严办、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将“要我干”变为“我要干”,将“完得成”变为“干得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截至目前,府谷县纪委监委制定派驻机构共性“监督清单”6条,个性“监督清单”230条,涉及全县53个企事业单位。6月,府谷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由委领导任组长,对“监督清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全方位”督导检查。(府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