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综合监督单位多、日常联系不紧密、监督撒“胡椒面”等派驻监督不深不细难题,今年以来,博州纪委监委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轮驻”监督制度。
“轮驻”监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力量深入一家综合监督单位驻点1-2周,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服务对象、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该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作出综合评价。
为此,州纪委监委制定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轮驻”监督“干什么”“怎么干”。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在驻点监督前,先集体学习了解综合监督单位的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收集掌握信访、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苗头性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极大提升了派驻监督质效。
“轮驻”驻点监督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查、谈、督、访”四步工作法,实行“五个一”监督,即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进行一次调研走访、检查一遍台账资料、收集一次意见建议、进行一次问题反馈,实地检查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采购、规章制度等落实情况,与综合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服务对象进行谈心谈话,掌握整体情况和真实数据,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
此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还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话核实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州各纪检监察组已轮流驻点31家综合监督单位,累计发现和反馈问题101条,立查立改86条,形成并移交问题线索15条。
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找准问题症结、推动问题整改。针对“轮驻”监督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以各派驻组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建立了“轮驻”监督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反馈机制,将问题清单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通过专项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据介绍,“轮驻”监督的开展,让博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综合监督单位日常联系更加规范有序,推动派驻监督力量与其他各项监督有机融合、形成合力。下一步,该州将持续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不断总结经验,规范完善“轮驻”监督内容和工作流程,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博州纪委监委陈阵王靖| 责任编辑 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