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他们这样做
近日,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许海涛带领4名民警、辅警,顶着烈日挑选毛竹竿,将事先准备好的警示提醒标识紧紧裹到竹竿上。原来是该所正在辖区北凌河十余公里河道两岸桥梁、闸口、码头等危险区域开展布设救援竹竿工作。
海安地处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流、湖泊星罗棋布,垂钓爱好者非常多,随着夏季气温升高,野泳、戏水等亲水活动明显增加,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一般情况下,溺水者落水后5至10分钟内,如果没得到有效施救,极易引发死亡。有效施救,必须是目击者会游泳、第一时间入水且懂得正确施救方法才行。如果这时身边有一根竹竿,就可以大大缩短等待救援的时间,第一时间挽救落水者生命。
警方介绍,此次投放的是6-7米长的竹竿,直径3厘米以上,通体笔直,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活动造成二次伤害。杆身贴有“溺水救援、请勿占用”的提示语,如遇到有人不慎落水,周边群众可在第一时间拿起救援竹竿对落水者实施紧急救援。在救援竹竿可救援的范围内,施救人员可以采取趴在地面的姿势,向溺水人员伸出竹竿救援,救人的同时又可保障施救者的安全。截至目前,警方已在全市各水域投放救援竹竿6000余根。
“溺水总会发生在一瞬间,如果现场没有施救工具,绝大多数目击者不敢贸然下水营救,往往贻误了最佳救援时间。”
“有了救援竹竿,如果发现有人落水,我肯定会第一时间拿起救人。”
许多市民纷纷为警方这一举措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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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短评
今夏,海安市北凌河两岸,百余根贴着红色警示标志的救援竹竿格外显眼。当地公安机关结合地区水域安全形势和夏季溺水警情实际,在全市推广救援竹竿,将竹竿投放到河塘沟渠的危险部位,当发生溺水事件时,让小小的应急救援竹竿成为险境中的生命竿、警民间的连心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竹竿一头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头系着人民警察守护百姓、保民平安的使命担当,擦亮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底色,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小小一竹竿,浓浓警民情。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始终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就一定能赢得民心、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