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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检察十举措为民企“卸包袱”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营口检察机关推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十项措施,大力营造营口检察尊重民营企业家和崇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积极构建亲商、安商、富商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和“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保障民营经济与其他类型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

  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和经营者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坚决依法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重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以及毁坏、盗窃民营企业财物等侵犯企业财产权利的犯罪,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

  强化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

  坚决纠正涉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的冤错案件。合力促进涉民营企业“挂案”得到彻底清理,为民营企业“卸包袱”。

  加大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办、监督力度。深入整治涉民企领域虚假诉讼问题,引导企业依法维权。

  保护创新,加大涉民企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和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畅通民营企业家涉法涉诉反映解决渠道,建立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优化企业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五个一”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涉罪企业合规考察。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3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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