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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检察机关有双重责任!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 西藏长安网 作者:佚名

  在改革中肩负的双重责任如何落实?

  ——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就深化检察改革提出要求 

  

  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课题。检察机关在改革中肩负双重责任:既要健全检察权优化运行机制,确保监督办案权力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又要深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助推侦查、审判、执行以及相关行政执法等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如何按照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的部署,把检察机关的双重责任落到实处?7月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就深化检察改革提出三项明确要求。

  

  ➤ 一是坚持眼睛向内,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怎样优化?会议提出五方面具体路径:严格执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各省级检察院要在四个规则框架下,抓紧完善本地检察官权力和职责清单,确保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健全检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要严格执行最高检专门制发的《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完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监督办案一体推进、人员力量依法调用的办案模式,健全上下级检察院依法接续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评价机制,重点加强对宣告无罪、撤回起诉、反复申诉上访等案件的评查,找准问题和原因,针对性改进,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优化“案-件比”的落实,坚决纠正违背司法规律的层层加码,防止简单化造成反管理;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坚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相统一,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抓住、抓实“关键少数”,各级检察院领导不仅要在履职尽责上带好头、作表率,示范用好直接办案权,更要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上靠前承责、督导、引领。会议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主要办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和信访申诉积案,亲力亲为主持公开听证。各业务条线公开听证全覆盖,首先“关键少数”要全覆盖!

  

  ➤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助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怎样助推?会议提出三个方面的“助力完善”。在助力完善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会议指出,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在建好、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目前,市、县两级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办公室的作用,就是推动信息共享、实时监督的有效运行。要在实时监督纠正个案的同时,敏于、善于发现类案、普遍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研判会商、定期通报等,不断完善、规范执法司法标准。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真正做实“双向衔接”,既要依法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也要以检察意见督促依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处分。会议强调,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既要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要防止“一刀切”应减不减、该放不放。会议透露,最高检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组织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各省级检察院要组织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最高检将派员实地督导。看守所巡回检察已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也在积极探索,要在继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努力通过巡回检察促进驻监所检察更实发挥作用。在助力完善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会议特别指出,从上半年情况看,民事检察业务持续、整体不断加强,但总体看,一些地方提出民事再审和纠正民事审判、执行违法检察建议的能力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最高检正在开展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各地要全面总结,针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要积极落实“两高”《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大力推进信息共享,依法监督纠正错误执行、乱执行问题,助推规范执行秩序、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助力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面,会议指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本身就是以诉源治理助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权力规范化运行。这项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各省级检察院要作一分析,督促用心、用情以检察建议等监督纠正违法,探索推动检察建议落实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相衔接。最高检与自然资源部已共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各地要跟进落实,深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会议强调,公益诉讼检察是助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要抓紧抓实近年来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化。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能动履职,针对同类问题,统一制发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以类案监督促诉源治理。

  

  ➤ 三是深化大数据运用,一体提升监督和管理质效。深化大数据运用,既是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也是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助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创新、深化之举。前不久,最高检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会议特别指出,各级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落实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用好大数据。怎样用好?会议提出几项重点——重在积极主动推动各层级政法网络互联互通,实现数据融通共用,打通数据壁垒;重在“关键少数”要熟悉、重视,带头、引领去抓大数据深度运用;重在规范用好典型案事例推动落实,真正以大数据助力“智慧监督”、科学管理、诉源治理。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dt/jcjw/202207/t20220731_266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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