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把执法质量“生命线”,确保执法行为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白城市公安局采取“四强化、四做到”有效措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做到案件过程全监督。建议各单位确定一名民警为专职法制员,部分单位设立兼职法制员,实现办案部门法制员全覆盖。同时,要求法制员负责对单位各项办案执法勤务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本单位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
强化网上巡查监督,做到巡查问题立即整改。坚持每日网上巡查,值班人员结合执法办案平台,对每日警情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网上通报,督促各单位立即整改,从细节上逐步规范民警良好的执法习惯养成。
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做到及时通报确保质量。要求各办案部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坚持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提升办案质量。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案件审核关。要求所有案件严格执行“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民警、局主管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对办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梳理,及时归纳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通报到案、通报到人,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督。
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实地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多次执法专项检查,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全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同时,针对执法信息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使用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执法基础台账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巡视,实地指导办案单位,帮助其及时完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