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入开展,不断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切实做好“放管服”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的要求,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用户侧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8月18日。
联 系 人:丁智、王卉
联系电话:0471-6552960,6550393(传真)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用户侧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用户侧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