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线上和线下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三色”动态管理新机制,制定印发《镇坪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三色”管理办法》,根据信访举报办结时限和完成进度下发“蓝色提醒单”“黄色预警单”“红色督办单”,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蓝色”提醒制度。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超过一个月未进行处置、举报人有反映且有越级信访苗头的,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制定下发“蓝色提醒单”或电话提醒,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及时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稳控举报人情绪,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结果。
“黄色”预警制度。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超过两个月未办结、矛盾未化解,举报人又到县来访举报或者出现异常访的;对重点信访问题或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举报件,被上级纪委监委督办的,经协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制定下发“黄色预警单”,要求承办部门(单位)按期完成核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群众矛盾,及时上报核查处理情况及结果反馈情况。
“红色”督办制度。对未完成“黄色预警单”任务,发生多次到县来访、多次举报或者出现越级上访的;对重点信访问题或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举报件,被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经协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制定下发“红色督办单”,责令承办部门(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处理到位。
“三色”管理结果直接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凡被下发“黄色预警单”的单位,每次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扣0.2分;凡被下发“红色督办单”的单位,每次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中扣1分或2分。凡被予以“红色督办”3件(次)及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得评优树模;凡被予以“红色督办”5件(次)及以上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予以约谈,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委累计下发“蓝色提醒单”5件(次),“红色督办单”1件(次),信访举报按期办结率95%,本级自收件和上级转办件总量均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19%、60%。(镇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