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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展会帮卖藏品为名骗了百余名老人共2400余万元 主犯被判刑十二年半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4日上午,北京高院组织八家法院集中对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此次集中宣判涉及被告人100名,其中14名被告人以举办展会为名,骗取160余名老人会员费、押金、展柜租金、服务费等共计2400余万元。分别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

  

  4日上午,14名被告人被送上朝阳法院法庭接受审判。

  检方指控,2016年1月,冯某某之兄冯某成立并实际控制两家文化交流中心。至2019年4月间,冯某伙同冯某某等人招募多名员工,采用拨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以举办展会等为名邀约被害人,虚构有能力帮助被害人高价出售收藏品等事实,以收取会员费、押金、展柜租金、服务费等为由骗取钱款。

  

  现查明,报案被害人160余名,其中140余名系60岁以上老年人,经济损失共计2400余万元。14名被告人参与诈骗钱款从10余万元至1200余万元不等,于2019年3月15日被公安机关一并抓获归案。部分赃款及4套房产被扣押、查封在案。

  庭上,全部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部分被告人退缴了违法所得。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某等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冯某某等9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殷某某等4人犯罪数额巨大,刘某某系“情节严重”。而冯某某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系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其余被告人均为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该案系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冯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金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连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在案房产、款、物及银行账户等,一并依法处理。

  另外,据朝阳法院副院长孙京昆介绍,上午该院还宣判了魏某某等4人诈骗案、冷某某诈骗案、张某某诈骗案,均属于收藏品、艺术品领域涉老诈骗案件。六名被告人均被认定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jsal/202208/t20220805_1637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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