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司法局、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围绕落实市领导关于行政诉讼部分案件主体资格认定问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议题进行座谈,研究推进举措。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明,市法院副院长杨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应诉”制度,坚决做到“应出必出”,提高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中的比重,有效提升各部门的应诉积极性。下半年将组织执法案件相对集中的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分批参加旁听庭审,提升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适时安排市、县(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会议强调,去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有所增加,这既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的体现,也反映出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水平不高问题。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切实强化行政决策者的法治思维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和司法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纽带桥梁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坚持行政争议化解关口前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诉前调解无缝衔接。要坚持联调联动,对于涉及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调解邀请法官参加,对于行政机关主动性不高的行政诉讼调解,要协调相关部门参加、优势互补,最终实现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
会议还研究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搬迁、修改《秦皇岛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