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执行人移送拘留所 红网时刻新闻8月5日讯(通讯员 陈航星)8月3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左某采取拘留措施,维护了多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据悉,左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10余件立案执行案件,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各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左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左某多次作出虚假履行义务承诺,有意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多名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综合分析各案件执行情况与左某的恶劣态度,执行局决定部署针对左某的专项执行行动。 8月3日清晨,醴陵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颜璇整队集结,火速奔赴左某住处,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果断将其带离住处。期间,按照拘留常规体检要求,执行干警将左某带至医院进行了核酸检测及健康体检。直至晚上7点,才顺利将左某移送至拘留所关押。 忙碌了大半天的执行干警脸上尽显疲惫,但他们的眼神依然坚毅。作为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带队队长,颜璇坚定地说:“不管执行工作过程中有多少难题,我们都会认真去解决。在此,希望每一个被执行人不要有心存侥幸的心理,一定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任何抗拒、逃避执行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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