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林孟斯 陈晓燕) 租赁国有资产到期后拒不返还还转租他人用做”法场“,近日,平潭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占有国有土地房产的案件。
2014年1月,平潭某国有资产公司将涉案房产出租给丁某经营使用,租期为五年。租赁期满,丁某继续占有使用涉案房屋。2019年6月,平潭某国有资产公司将丁某诉至平潭法院,要求丁某立即返还所侵占的房产并支付欠付的租金。平潭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平潭某国有资产公司的诉请。然而,丁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仍继续占有使用案涉房产,并将房产再次出租给其他个人用于封建迷信活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行动,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奔赴现场。到现场后经过勘查,发现涉案房产已年久失修,随时具有坍塌的风险,且长期用于封建迷信活动,蜡烛、鞭炮等明火不断,极易出现火灾。起初丁某与现场的“法师”对执行法官的到来视而不见,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执行法官耐心地向丁某和现场的“法师”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传达抗拒执行的不利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一次又一次到现场耐心思想疏导,丁某等人消除了抵抗情绪,同意配合腾空房屋,并按照规定时间有序撤离。执行法官认真清点登记屋内物品,予以清空搬离并妥善保存。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