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喝酒消暑来“背锅”?醉驾换一个多月拘役

喝酒消暑来“背锅”?醉驾换一个多月拘役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魏明东 郑林娜)炎炎夏日,喝点啤酒解暑本无可厚非,然而却不能因一时兴起,忽略了安全驾驶,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日前,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么一起因喝酒消暑而引发的危险驾驶案。

  6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二轮摩托车,在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鉴定,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刘某交代,因为天气炎热,其在忙完农活后,喝了4瓶易拉罐啤酒消暑解乏。在家休息一会后,他以为没事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出门找朋友,没想到刚出门没多远就被查获,被检测出这么高的酒精含量。

  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认罚等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规定,南靖法院征得被告人同意后,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从重惩处。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又10日,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gedidongtai_0809/214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