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集安市人民法院坚持从辖区实际出发,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人民法庭的服务功能,擦亮司法便民服务“窗口”,取得显著成效。清河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2020年度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充分展示了集安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官的风采。
完善机制,提升效率。集安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从制度上确保人民法庭依法、快速、便捷、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真正方便群众。清河、太王人民法庭与集安市法院互联互通,可直接行使立案决定权,进行网上立案;法庭配备了“电子印章”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制作各类法律文书;逐步开展预约立案,提供上门立案和口头起诉等服务;人民法庭在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安排上,照顾当事人的特殊要求,尽可能地避开农忙等时节。以上举措减轻了群众诉累,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巡回审判,贴近群众。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审判工作特点,开庭到乡村、审判进企业、调解进农家,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关怀。
普法宣传,惠及群众。结合“八五”普法,基层人民法庭发挥扎根乡镇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及“《民法典》走进百姓家”等活动,每年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百姓选择合法、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维护权益,降低了纠纷成讼率。
立足职能,助力平安。积极发挥人民法庭的社会功能,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放大个案裁判的辐射作用,引导社会主体的行为规范,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平安集安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