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养老诈骗在行动
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沈阳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广泛宣传、精准打击、全力整治,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广泛宣传
切实增强群众防骗意识
沈阳检察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舆论宣传为先导,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
沈阳市检察院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宣传举报渠道、揭露诈骗手段,同时深入社区、村镇等老年人比较集中场所,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拍摄防范养老诈骗小视频等方式,及时揭露养老诈骗的新手段、新动向;浑南区人民检察院、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在广场、菜市场、核酸采样点、商业街及医院周边等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敬老院,通过与老年人话家常,强化防范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沈阳市两级检察院开展现场宣传活动43次,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665条,阅读量达到26.44万次,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反诈教材等宣传品1.13万册。
精准打击
严厉惩处养老诈骗犯罪
沈阳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全链条打击、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36件81人,已依法提起公诉14件48人。
其中,依法提起公诉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养老生态旅游诈骗案、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藏品拍卖”案、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养老保险诈骗案、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购物卡充值养老诈骗案等均获法院有罪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案件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养老诈骗犯罪,起到了较强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全力整治
内外联动推进溯源治理
沈阳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实际情况,积极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卫健、金融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溯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