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8月4日,沈阳市公证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在沈阳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市公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沈阳市公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沈阳市公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修订了《沈阳市公证协会章程》和《沈阳市公证协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市公证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议要求,公证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以自治促发展,以建设促提升,以自律促规范,为公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提升公证员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提供坚实保障。全市公证从业人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使命、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责任,以坚持公平正义为第一责任、以服务民生保障作为第一目标,充分发挥公证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公益活动和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持续促进公证服务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双提升,为建设法治沈阳、信用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签稿:张开禹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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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