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在追讨欠薪方面给我们提供的法律帮助,现在被拖欠的工资已经成功到手,可以安安心心迎接新年了!”2022年7月底,龙南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廖少华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时,支持起诉案件申请人赖某某非常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1年以来龙南市检察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司法为民情怀,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用心用情用法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操心事,高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成功帮助51名农民工、养殖农户追索劳动报酬及财产损害赔偿合计783496.2元,有效化解了突出的社会矛盾,给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一是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切实传递检察温度。农民工对法律规定知晓程度低,对司法维权不了解,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处于弱势地位。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体现着社会治理水平,更关乎万千家庭冷暖。在办理陈某家等19人与孝感某机电工程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过程中,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协调、督促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基础上,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推进执行监督等方式为陈某家等19名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帮助,努力让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打得赢官司、拿得到钱,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经过长达半年的努力,2021年7月份成功帮助陈某家等1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264714元。 二是构筑多方沟通协调桥梁,促进案结人和事了。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弱势群体拿到“血汗钱”才是办案的根本。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中华鲟养殖农户赖某乐等7人与龙南市某新能源公司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支持起诉一案中,办案检察官转变工作思路,多次前往杨村镇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安抚养殖农户情绪,及时了解其想法和诉求,努力引导其依法理智维权;另一方面,在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找准案件症结,针对双方争议的赔偿款数额,从利益诉求、心理预期等方面对各方进行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2021年11月8日,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赖某乐等7人与龙南市某新能源公司、杨村镇政府成功签订《协议书》,由杨村镇政府一次性负责将养殖损失427674元支付给赖某乐等7个养殖农户,有效解决了各方难题,传递司法的公正和温暖,达到了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三是推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形成内部案件办理指引。支持起诉职能在发展过程中,正逐步实现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深度融合,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也面临角色定位不够清晰、职责权限不够明确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找到解决办法。龙南市检察院在收集整理了大量调研文章和各地的经验做法,检索近年来全国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件的基础上,与办案系统操作规程相结合,围绕案件来源、案件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手续及办案过程中审查、调查、处理等方面,初步制定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指引》,推动本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