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司法局海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7月21日17时许,符某良与王某富在儋州市海头镇德立居委会红洋加油站处发生口角,附近村民符某荣在劝解双方当事人时被符某良伤到脸部。符某荣受伤后要求符某良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8月2日17时许,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来到海头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人民调解的原则、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让双方当事人平复情绪阐明各自的诉求,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并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和规定,讲明双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析矛盾问题焦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引导和劝解,符某良同意赔偿符某荣5000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宗人身意外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