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一面锦旗被送至东莞市委政法委,上面的大字格外醒目——“人民政法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
“标语是我自己想的,想要感谢政府、感谢政法委、感谢检察院。”锦旗赠送现场,当事人家属马先生连声道谢,“能拿到这笔救助金,我们感到意外又宽慰。妻子目前状态平稳,我们相信都能挺过难关!”
2021年7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来到石碣镇,欲报复一名曾欺负其的工友,向石女士索要该工友的联系方式。后李某因联系不上该工友而情绪失控,拿起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石女士的后脑和后颈,并掐其脖子致昏迷。后经鉴定,石女士胸脊髓损伤并截瘫,为重伤一级,构成一级伤残。

一年来,高昂的医疗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承办检察官根据石女士的家庭情况主动帮其申请司法救助,经东莞市委政法委审批,19万余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这家人的燃眉之急。
一面锦旗,映照为民深情。近年来,东莞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抓手,让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政策、法律的温暖,从重塑生活信心。
突遇不测,19万元救助金纾困解难
石女士受伤以来,已花去20万多元的医疗费,如今瘫痪在床需要专人护理,每月康复费、医疗费一万多元。马先生四处借钱,债台高筑。
案件办理过程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关注到这家的困难情况,建议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因救助金额较大,将该案呈报市委政法委。
经审查,石女士在案件中没有过错,其夫妇靠打工为生,抚养5岁的儿子,本就积蓄不丰,医疗费用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未曾获得任何赔偿和司法救助。东莞市委政法委认为石女士的情况符合《东莞市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决定给予石女士救助金19万元。
“实践中,因遭遇刑事案件导致被害人及其子女等被抚养人出现生活困难的案例时有发生,提供司法救助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东莞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司法救助金可以为被害人及家属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为受到打击甚至面临破碎的家庭送去温暖,让他们重新燃起生活希望,“政法系统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关卡,救助手段则是这个关卡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
立足“双万”,东莞将探索多元救助方式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在东莞,每年司法救助案件数量达100多宗,司法救助的步伐走得快而稳健。
2008年,东莞在全省较早地开展了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探索,并在2009年将市委政法委、法院和检察院的相关资源进行了整合,统筹为“司法救助金”,纳入每年的市财政预算。
2009年3月6日,东莞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东莞市司法及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实施办法》,正式建立了东莞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2015年1月8日,东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不再区分涉法涉诉救助资金,进一步完善了东莞司法救助制度。
2018年起,全市两级法院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司法救助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
如今,在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过程中,东莞对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救助对象范围已涵盖了中央、省要求的八类人员,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如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意见书、生活困难证明等确实充分,均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救助申请。
“除硬件提升外,高品质软件建设更是吸引人才助力‘双万’东莞的必要因素。”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东莞外来人口多、年轻人口多,对司法救助等城市“软件”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而通过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将有利于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全链条解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市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接下来,东莞司法机关将探索提前介入施援,判决生效后及早根据情况为困苦无着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东莞市委政法委还将推动完善各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政策衔接,结合当事人实际困难,开展心理治疗、社工帮助等多元方式救助,全力为困难妇女儿童纾困。同时,做好跟踪考察,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东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