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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交警开展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炎炎夏日,约上三五好友,来一顿烧烤配啤酒确实酣畅淋漓,开怀畅饮没关系,但这时要谨记“喝酒不开车”。近期,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7月1日至今,静海交警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179起。

  7月24日,交警城区大队在旭华南路沿线开展夜检行动,23时许,一辆白色小客车沿旭华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在即将行至执勤点位时,该车突然急刹车,瞬间引起交警注意,在该车缓慢行至检测点位时,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段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7月26日20时30分,陈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黄山路时被大邱庄大队交警拦下,经检测,陈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独有偶,当天20时54分,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黄山路与团王公路交口处时被大邱庄大队交警查处。经检测,刘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上述3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以危险驾驶罪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8月2日20时41分,交警唐官屯大队在静陈路津沧高速跨线桥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迹十分可疑,于是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检。在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无法提供。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某在2014年8月21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800元;2020年4月17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800元。因此,王某某涉嫌无证驾车和再次饮酒后驾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孙颖 通讯员 郭伟)炎炎夏日,约上三五好友,来一顿烧烤配啤酒确实酣畅淋漓,开怀畅饮没关系,但这时要谨记“喝酒不开车”。近期,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7月1日至今,静海交警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179起。

  7月24日,交警城区大队在旭华南路沿线开展夜检行动,23时许,一辆白色小客车沿旭华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在即将行至执勤点位时,该车突然急刹车,瞬间引起交警注意,在该车缓慢行至检测点位时,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该车驾驶人段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7月26日20时30分,陈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黄山路时被大邱庄大队交警拦下,经检测,陈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独有偶,当天20时54分,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黄山路与团王公路交口处时被大邱庄大队交警查处。经检测,刘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上述3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以危险驾驶罪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8月2日20时41分,交警唐官屯大队在静陈路津沧高速跨线桥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迹十分可疑,于是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检。在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无法提供。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某在2014年8月21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800元;2020年4月17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800元。因此,王某某涉嫌无证驾车和再次饮酒后驾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zhzl/tjcaw-imizmscv57423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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