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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促和,岳阳中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湖南长安网8月1日讯(通讯员 唐礼)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致使强制执行陷入僵局,法院多方调查终于找到执行新思路。近日,岳阳中院灵活转变思路,用“以执促和”的方式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9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将某公司诉至岳阳中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公司支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3800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某建筑公司遂向岳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以隐瞒、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致使执行陷入僵局。

  为破解僵局,执行干警决定调整思路,从其他方向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享有对岳阳市部分路段人防工程项目的经营权,于是对被执行人的经营权范围和价值进行了调查取证和评估。

  因该项目被分割成千余个商铺,且分为被执行人自营、代管等类型,评估存在较大难度。通过调取商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办理字号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历经两个月,评估报告出台。

  面对即将被司法拍卖的经营权,被执行人仍然狡辩,企图规避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济下行,该项目地段有许多商铺仍在经营,若强制拍卖势必影响商铺经营者的利益。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商户的影响,执行干警决定在下达拍卖裁定之前再组织双方进行一次面对面调解。一方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经营权展开分析,“目前该项工程经营权的评估报告已出,下一步即可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劝告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执意要求拍卖的申请执行人解释到,目前的经济形式难以通过拍卖实现利益最大化。若尝试以物抵债的方式,作为建筑公司经营管理该项目也是件棘手的事情。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近2000万元执行款,其他执行款也正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中。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2022/08/11/1171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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