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晓康) “离职一年多没拿到工资,没想到申请执行当天上午,钱就到账了,谢谢调解员!”日前,福鼎法院执行调解员成功督促被申请人履行支付报酬义务,30分钟解决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林某当场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林某于2020年11月入职福鼎市某体育健身公司,并于2021年6月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林某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劳动医疗保险。2021年9月,因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林某申请劳动仲裁,经福鼎市仲裁委仲裁:该公司应向林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5875元。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裁决义务,林某也因工作繁忙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日前,林某来到福鼎法院就其与该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福鼎法院执行调解员从林某处了解得知,其在裁决生效后因没有联系方式并未与该公司联系。为减轻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负担,加快执行效率,调解员向福鼎市有关部门查询了解到该公司登记信息后立马进行电话督促。30分钟后,申请人林某收到该公司支付的工资15875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