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帮助我维护了合法权益,有了这份调解书,我的心里就踏实了”。近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1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企业负责人自愿支付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2021年,李某等10名农民工在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于2021年8-10月期间未向李某等人支付工资共计10万余元。经李某等人催讨,2021年12月2日,该公司负责人曾某向李某等人出具欠条,载明欠工资6000元到19000元不等,并承诺会在2021年12月13日前全部结清。但直至2022年1月27日,曾某仍未向李某等人支付工资。 2022年1月27日,李某等10人向南康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欠薪。该院受理后认为,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遂依法支持该10名劳动者向南康区法院起诉,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近期,南康区法院对该10件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10名当事人和曾某均自愿达成协议,曾某自愿在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四分之一的工资,剩余工资在9个月内分期付清。 据悉,近年来该院院将“民生检察”作为民事检察工作重点,通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已帮助25名农民工成功追回工资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