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东莞长安公安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勇于担当作为,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大力整治各类社会治安问题,努力实现案件快侦、快破、快挽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长安公安成功捣毁一个生产、储存假冒注册商标电子烟窝点,查获电子烟成品约16000余支,涉案金额超过百万,为“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长安公安分局接线索举报,有人在某商品楼内假冒商标大肆生产某品牌商标电子烟。接报后,长安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侦办,依法严厉打击。
7月26日上午,分局民警在新安社区某大楼内成功捣毁该涉嫌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窝点,当场控制在场人员,查扣假冒电子烟1.63万支,半成品、辅料、配件一批,涉案价值超百万元。
经调查,该工厂实际经营者为康某,康某指定姚某为生产主管,负责生产某品牌假冒电子烟,并负责管理出货、取料等事项。
民警当场抓获生产主管姚某,8月4日,本案主犯康某也落网。
康某、姚某二人对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刑法》也对此做了以下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