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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长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据淄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周村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长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长民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亦官亦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获取巨额分红,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擅权妄为,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以权谋私、以权谋房、以权谋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刘长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长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tbbg/202208/t20220825_11673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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