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雨香 黄霖)花钱请保姆,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中老人,没想到却事与愿违,老人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反被保姆伤害。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2020年2月,钱某受雇到蕉城区九都镇照顾年龄已九十周岁且瘫痪在床的老人。一日,因老人翻滚到地板上,将粪便、蚊香灰到处涂抹,并用手抓住点蚊香的铁片。钱某在与老人争夺铁片过程中心生不满,遂用铁片将其右脸划伤。
经鉴定,老人面部多处裂伤,右面部缝合创累计长度达19.5cm,伤情属轻伤一级。当日,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八百元,后被刑事拘留。案发后,钱某亲属赔偿老人经济损失166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钱某犯罪对象系九十周岁老年人,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赔偿被害人周老太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