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法益相结合,出台全力打造“第一等”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专门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企业问需求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骆某某虚构江西某公司开发新供应商的事实,骗取5家民营企业累计金额130余万元。 该院受理后,对骆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做到快捕快诉,积极与被害企业沟通,帮助企业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们检察工作在服务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上求极致,打好‘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组合拳,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当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护航人。”该院副检察长肖冰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