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全力为妇女解困,传递检察温度。
该院主动为困难妇女群体,构筑“保护盾”。联合区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等5类妇女。 主动转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思路,逐案排查办理的控告申诉、刑事、民事等案件,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做到“应救尽救”。日前,该院检察长刘飞办理了一起受不法侵害的困难妇女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并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一起对申诉人进行联合国家司法救助。并与区妇联、民政等部门形成救助合力。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2件22人,其中被救助对象为妇女12件12人,其中未成年女性2人、残疾女性2人。通过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国家司法救助帮扶力度,彰显检察担当,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