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举措加强在藏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8月20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最新的《关于切实做好在藏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措施》,详情如下: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为滞留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保障,确保游客留的安心、走的顺心。
二、在西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妥善解决滞留游客生活、医疗、交通等需求。在坚决防止疫情外溢的基础上,对符合离藏条件的尽快安排有序离藏,对暂时不能离藏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三、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就地安置原则,协调落实宾馆酒店用于滞留人员安置,为滞留游客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保障措施,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各级人民政府每天安排专人到滞留人员安置点进行核酸检测,对滞留人员优先出具检测报告。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针对重点国道、饭店宾馆、乡村民宿等滞留人员的送服务保障上门行动,提供生活和防疫物资。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分类施策,针对滞留在道路上等特殊困难游客提供“一对一”等精准服务保障,无偿提供基本生活和防疫物资。
七、各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离藏条件的滞留游客,从滞留点“点对点”送至机场、火车站,并协调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及时安排有序离藏。
八、各级人民政府按需设立离藏游客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实现快采快检快出。
九、民航、铁路等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交通工具、交通场站的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并备好防护用品。
十、对于符合离藏条件的滞留游客,在自愿基础上,优先安排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离藏。
十一、各有关部门及时向滞留游客发布相关服务及返程政策,公布联系方式、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游客关切,积极为游客纾困解难。
十二、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滞留游客服务保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事项开展督查督办和追责问责。
十三、及时统计提供在藏滞留游客信息,向其目的地、常住地推送,在其离藏时再次推送。
十四、与四川、云南、青海等邻省和游客集中省(区、市)建立专项机制,协调有关事宜,对符合离藏要求的,可以采用点对点包机方式离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