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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交警”上岗体验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普及,切实提升学生交通文明意识,从小培养良好出行习惯,8月29日,6名初中生来到友谊宾水女子岗,近距离了解交警日常工作,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

  当天上午10时许,友谊路与宾水道交口,6名身着自立中学校服和反光背心的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站在移动警务车旁,认真聆听女警们的讲解。“同学们,你们了解什么是‘一盔一带’吗?”面对交警的提问,6名初中生都能准确的说出“一盔”是指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是对于“一带”的解释却并不准确,都会对后排座椅系安全带有所忽视。“当你们随父母驾车出行时,不仅驾驶人需要系安全带,坐在副驾驶和后排位置上的乘客也应该系安全带。”听到交警的解释后,学生们都不住地点头。“我妈有时坐在后排时就不系安全带……”一名女生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以后父母再驾车出行时,你们一定要提示家长注意系好安全带。”女交警叮嘱道。

  在体验路面执勤环节前,女警对学生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培训,通过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危害,并向孩子们讲解了协助执勤中的注意事项。随后经过培训的6名学生手持小红旗,化身“交通安全志愿者”,体验和感受着从一名交通参与者向一名交通协助管理者转变的微妙变化。“叔叔,骑行电动自行车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为了您的健康,还请戴好口罩。”在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进行劝导的同时,学生们也暖心送上了友谊警区自制的带有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标志的口罩。随后,学生们还对共享单车“车筐带娃”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劝导,交警也向学生们讲述了“车筐带娃”的危害性。越线停车、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都被他们摇着小旗拦下并劝阻。存在违法行为的成年人看到孩子们认真严肃的表情,都自觉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向孩子们表示感谢。

  活动中,交警还通过宣传展板向同学们着重详细讲解交通安全法法规,提醒同学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互动问答中,站在路边的围观群众也纷纷上前参与其中,“我想问问,骑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带人有没有什么年龄限制,上次孩子问我,把我都问愣了。”在了解到“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后,这位群众表示:“以前确实存在误区,觉得能驮带18岁以下的孩子,现在知道了,只能驮带12岁以下的孩子,下次就不会违法了。”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学会了不少交通法律知识,而且学会了如何劝阻违法行为,如何与人沟通,不仅体验到了交警叔叔阿姨们的辛苦,而且理解了驾驶人对我说一句谢谢或一个微笑时的甜蜜,真是不虚此行。”参加此次活动的6名学生都表示,活动让自己收获满满、受益良多。“让孩子们换位思考,通过这样的角色转换,也让孩子们体会到交警工作的辛苦,这样的‘沉浸式’体验才是最好的教学。”学生家长表示。

  在活动最后,交警们也为学生们留了特殊的“家庭作业”,让大家以后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还要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到家,同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现象,时时刻刻做一名交通志愿者和宣传员。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patj/tjcaw-imiziraw0500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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