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罪嫌疑人以谎称自己能通过关系将关进看守所人员“捞”出来为诱饵,骗取被关押人员亲属100万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罪。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郑某、刘某。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吴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被关押在期间,他的父亲心急如焚,一心想要把儿子“捞”出看守所。后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神通广大”的董某。董某伙同郑某、刘某,向大吴谎称自己有人脉和能力,能够帮助其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并提出需要经费走关系。 在吴某父亲转账100万元后,董某等人声称正在“捞人”。直到吴某被判刑,他的父亲才发现自己被骗,便要求董某等人归还金钱,董某等人归还部分金钱后,就再也联系不上。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董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南丰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法律惩罚,千万不要相信、指望走后门逃避法律责任,否则可能走上歧途,以致上当受骗或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