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秉持“应救尽救”的理念,落实“三三”措施,扎实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共办理涉及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 一、增强三个意识,拓宽线索来源 增强全员救助意识,畅通线索移送。调动全院办案力量,刑检、民事等部门干警在办案中主动了解当事人受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及生活是否面临困难,对相关线索主动发现、主动移送、主动救助。上半年,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线索的司法救助案件数,同比增长125%。 增强重点救助意识,做到应救尽救。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等群体,进行救助。上半年,该院共计办理重点对象案件12件12人。 增强能动救助意识,转变办案理念。该院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上半年,该院收到法院移送线索6条,民政部门移送线索2条,妇联移送线索2条,实现救助信息交流互通,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三个及时,提升救助效率 及时审查。对生活困难的重点救助妇女,该院更多是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组织专人收集救助资料、开展调查核实,最大限度缩短审查时间。如该院办理的温某某司法救助案,了解到年迈的温某某被精神病人廖某某殴打致重伤后,廖某某家属无赔偿能力,而温某某急需医疗费救助,检察官立即联系温某某的儿子,让其代为申请司法救助,并在当天至温某某所在社区、治疗的医院开展调查。 及时审批。该院在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坚持边审查边请示汇报,加快案件审批进度,实现办案与审批无缝衔接。该院今年上半年办理的该类案件均在受理后五日内完成审批,如所办理的葛某某司法救助案,从受理到审批同意,仅用三天时间。 及时发放。对于六类重点案件,该院控申部门与资金审批部门就救助金的发放细节精准对接,畅通发放程序,缩短发放时间。对于人身伤害急需救治等特殊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如上述温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从受理到救助金发放到位仅用一周时间。 三、落实三+模式,增强救助效果 落实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双重救助模式。针对精神受到刺激,心理受到创伤的妇女,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该院还委托第三方专业心理疏导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系统的心理咨询帮助,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针对被害人的受害情况、年龄特点、家庭成长环境等情况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给予司法关怀与呵护。2022年上半年,该院对遭性侵的困难妇女共计开展心理救助36次。 落实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模式。针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根据具体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将“输血”式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结合起来。如该院办理的何某某司法救助案,针对何某某在农村独自抚养三个未成年人的情况,该院在对何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后,发函建议民政局将其家庭纳入低保范畴,该局经调查后,将何某某家庭纳入了低保。 落实市级院+本院联合救助模式。对有特殊重大困难情形、基层救助财力有限的救助案件,该院提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增强救助效果。如在办理王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市区两级院多次会商,对其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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