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对“2010.6.13”儿童被拐卖案又一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此案是今年公安部部署的“百日行动”中,南丰县公安局确定的打拐行动“1号案件”。南丰县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敏锐发现相关情况,积极助力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据悉,2022年4月,余小强(化名,未成年人)的姑婆来到南丰县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的“小桔灯”云工作室(南丰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求助,希望能帮余小强(化名)上户口。孩子的姑婆陈述:她的侄子余某2015年在给儿子余小强(化名)上户口时发现自己并非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余某及其家属觉得对余小强(化名)有了感情,想继续抚养,于是联系已独自离家出走多年未归的陈某(孩子母亲)来南丰给孩子上户口。但是陈某一直没来。孩子姑婆多次去过有关部门,一直不能解决孩子的户籍问题。孩子2022年9月将读初一,没有户籍就无法建立学籍档案,孩子姑婆因而来到“小桔灯”云工作室求助。 经“小桔灯”云工作室检察官调查,未成年人余小强(化名)不能上户口的情况属实,于是检察官多次电话联系了陈某,陈某虽答应会配合上户口,但一直没来南丰。2022年6月,工作室再次联系陈某时,电话已打不通。陈某为什么不来南丰,她有何顾虑?工作室检察官经分析认为陈某情况不正常,存在余小强(化名)不是陈某的亲生儿子,该未成年人是拐卖而来的可能性。于是工作室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供此情况并配合调查,并就调查方向提出了意见,并于2022年7月和公安干警一同到陈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后南丰县公安局查明余小强(化名)与曾某、胡某夫妻存在亲缘关系。曾某、胡某是 “2010.6.13”儿童被拐案中的被拐卖儿童的父母。公安机关遂展开了对陈某的抓捕工作。后陈某被抓获,南丰县检察院对此案开展提前介入,提出了本案中继续侦查方向、收集甄别固定证据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余小强(化名)进行“一站式”保护的意见。期间余小强(化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认,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帮其办理了户籍,孩子更名为曾明(化名)。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0年陈某在某医院冒充护士,对一名刚出生男婴的亲人谎称孩子患有皮肤病,需要去另一医院进行专业治疗。于是,孩子被亲人抱着和陈某一起来到陈某所说的医院。就诊后,陈某趁孩子亲人不注意,拦截了一辆三轮车抱着男婴逃离现场,后被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结婚证)的余某抚养,并取名为余小强(化名)。2022年8月南丰县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鉴于该案中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曾某、胡某夫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并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下一步南丰县检察院将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