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日,宜丰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矿山企业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把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民警先后深入辖区先后深入鼎兴瓷土矿、江特狮子岭矿、白水洞高岭土矿、花桥大港瓷土矿、白市化山瓷石矿,在与矿业负责人沟通之际,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有无急需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合理化建议和诉求。民警表示,该所将依法保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在对白市化山瓷石矿、花桥大港瓷土矿进行检查时,民警对瓷矿的矿工进矿前是否佩戴安全头盔,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民爆物品的申领、管理、使用提出具体要求,提醒要切实加强责任意识,明确涉爆物品责任人,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台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企业的值班管理看护、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安全防范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深入矿山内部了解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及值班巡逻安排等情况,要求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抓细、抓实、抓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确保绝对安全,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在矿山职工生活区,民警对职工开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和交通安全宣传宣传,采取面对面讲解典型案例的方式,介绍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发展趋势、仔细查看企业是否存在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并详细登记检查情况,加强对货车出厂管理,不得纵容、默认所属大货车有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要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 民警还针对辖区矿山企业特点,要求矿山企业货运、内部卸装驾驶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装载,规范企业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切实维护辖区交通运输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