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交管大队根据工作部署,在辖区千家高速互通防疫卡点执勤,22点14分左右,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琼D号牌二轮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刚靠近该车驾驶人麦某,便发现麦某身上散发着酒味,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查处现场
经查,麦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麦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检查时,执勤交警发现麦某曾在2021年2月17日因酒驾被乐东公安交警依法处罚过,此次属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且麦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乐东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二次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5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