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工作质量,切实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托检察监督职能,文昌市检察院不断强化与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公共安全维护工作走深走实。
紧绷安全意识,推进消防检查常态化,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容有半点疏忽。为防患于未然,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多次联合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监督排查,深入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或安装不规范、报警设备故障、防火卷帘故障、电线裸露甚至有浸泡在水中、电动自行车入户进行“飞线充电”、学校食堂下喷被封堵等消防安全问题210余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案件办理,以公益诉讼手段保护消防公共安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把发现的问题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主要来源。目前针对不同重点领域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已向有主体责任的五部门制发出检察建议,将消防安全治理常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同时,还结合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聘任了一名业务精湛的消防人员为检察官助理,切实把消防工作抓实抓细,努力发现和解决问题。
推动 “检消”机制落地,助推社会化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部门专业职业特长,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和文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了“检消”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作办理、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进行探索合作,起到了“1+1>2”的社会化消防治理能力效果。“检消”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一手抓末端、治已病,一手抓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形成治理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