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起,全省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9月1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各地交警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情况提前进行巡查,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存在缺失、损毁、故障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做好维护,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和完善。要巡检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所有电子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交通信号配时合理,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要联合教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省交警总队要求,根据本地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针对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和人车冲突隐患,结合实际,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车辆临时单停单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要安排警力设立“护学岗”,加大路面指挥疏导力度,缓解交通拥堵,严防校园周边道路严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要启动快速处警机制,提升校园周边交通事件及警情处置效率,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要以城市(镇)和农村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违法行为,严治农村地区货车载人、“黑校车”等问题。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对“黑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进行分析,严查非法营运、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