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卫阳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和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机关纪委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工作条例》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内容和更高标准。《管理办法》对问题线索的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问题线索的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要相互结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学习贯彻落实到位。要高质量完成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对现存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认真研判、科学分析、规范办理,明确办结时限。要加强请示汇报,提高处置效率,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要确保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按照省委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做好督促检查,推动活动走深走实。近期,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要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疫情防控中的“四风”问题,抓好监督检查,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会上,还学习了《陕西省被查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纪检监察类)》,对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进行了部署。(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