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通基层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街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01强化制度驱动,确保执法事项规范化
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街道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程序规范(试行)》《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程序规范(试行)》《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试行)》《武汉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时印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对其执法活动进行指导、规范。
02强化培训赋能,确保执法队伍专业化
一是专项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内功”。8月15日至8月22日,蔡甸区司法局联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10家赋权部门举办了为期6天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对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执法骨干及司法所所长等24人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培训班聚焦街道执法人员学习、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性地邀请各部门法规科资深业务骨干讲方法、传经验、释困惑。培训专家分别从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街道执法程序实操等专项工作,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常用法律法规,深入讲解城乡执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及林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行政执法知识,切实提高了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今年7月区司法局组织全区86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含街道执法人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执法(监督)证换证考试,为下一步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奠定了基础,从源头加强了街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03强化调研指导,确保执法改革顺利推进
9月1日,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局长陈文杰、副局长谢方祥分别带队组成2个调研组,分赴蔡甸街道办事处、侏儒山街道办事处等8个街道办事处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地调研指导,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挂牌和运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法审人员的选任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等内容作了详细了解,并为街道执法人员就执法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下一步,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武汉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起草制定《蔡甸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构建“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街道”监督模式,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职责任务清晰、制度体系完备、机制运转高效、综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来源:武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