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用心用情为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取得了显著成果。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2022年被司法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白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建立“法援领航、矛盾联调、综合发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简化办事流程,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揽解决”“一包到底”,将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公示上墙,明确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流程管理,缩短办事时间,避免群众反复办、来回跑。
着力提质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向行业拓展。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78个,构建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了“覆盖基层、全域受理、就近服务”的基本要求。
强化工作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与财政、法院、检察院、公安、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互相沟通、共享资源、密切协作,做好做实法律援助惠民工作,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益、民生工程的最大公约数。同时,整合律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创新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编制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建立资料库,在全区率先推行“点援制”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真情对待援助对象,提升“法律温度”。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年人以及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将法律援助覆盖农村低收入群体,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让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感受到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