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首次以公开听证促和解方式办理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当事人刘某丹与刘某营于2015年协议离婚,确定婚生子由刘某营抚养,后因变更抚养权纠纷起诉至绥中县人民法院。绥中县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子随刘某丹生活,刘某营给付刘某丹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刘某营未给付该笔抚养费,刘某丹向绥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听证会上,检察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顾虑,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听证会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参会的3位听证员在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发表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当事人和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