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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检察院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卷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工作中,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升级律师阅卷服务品牌,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权利,全面启动审判阶段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

  在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特别是案卷较多的案件,律师到法院阅卷拍照要耗费一天甚至几天的时间。盖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审判阶段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光盘的便利,更具体、更细致地保障了律师权利。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可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书面申请,到案件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刻录电子卷宗,案件管理部门经审核后,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盖州市检察院严格服务接待程序,规范审核验证身份信息,做到“当日审”“当日结”,为律师提供更为高效、便捷、顺畅的阅卷服务,已完成营口地区首例审判阶段电子卷宗阅卷服务,为被告人史某某的辩护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次,为被害人孙某某的诉讼代理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次。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4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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