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驾”已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杀手”。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教练员尤其是驾考学员对“毒驾”危害性的认识,有效遏制“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和禁毒宣传“六进”工作纵深开展,近日,巫山县禁毒办组织民警、禁毒社工走进平湖驾校,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以“禁毒宣传入驾校 平安出行拒毒驾”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禁毒民警采取悬挂横幅、流动发放禁毒宣传彩页等方式,向驾校教练和学员讲解毒品的种类及外形、毒品的危害及如何防范毒品,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结合典型“毒驾”案例着重讲解“毒驾”的巨大危害、公安机关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的坚强决心和态度,以此告诫教练及学员远离毒品,远离“毒驾”,切勿吸毒贩毒,吸毒贩毒必抓!并号召大家踊跃加入到禁毒队伍中来,积极参与做“知毒、拒毒、防毒、反毒”禁毒宣传的践行者、传递者。随后,宣传人员还向驾校教练和学员推荐关注“中国禁毒” “重庆禁毒在线”的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最新的禁毒资讯。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份,受教育的学员及教练达50余人,宣传活动促使驾校教练及学员增长了禁毒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筑牢坚实防线。
知识科普毒驾是什么?“毒驾”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不安全行为。研究表明,驾驶人“毒驾”时的反应会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比酒驾还要慢9%。同时,吸毒后人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人们的安全。请广大市民珍爱生命,远离“毒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