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积极落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省法院会议精神,通过“四个强化”全力推进全市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相关工作。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队伍建设。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环境资源保护的全过程,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夯实队伍思想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担当,自觉担负起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
突破部门壁垒,强化协同机制。健全外部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各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逐步完善环资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共治,努力开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环境资源保护与治理的司法职能作用,推进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改革。
提升审判效果,强化精品战略。坚持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新裁判执行方式。东辽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指定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品牌,努力为辽源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拓宽传播渠道,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发布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亮点和成效。发掘展示环境资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以案释法,让生态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