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聚指成拳,全面发力,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9月5日,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网安大队、政工科等警种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摧毁一个跨市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追回被盗财物数千余元。 据了解,8月份以来,,宜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件,虽然涉案价值不大,但这些民生小案却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为此,他们秉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对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作案目标逐一分析研判,通过走访摸排和缜密侦查,民警发现几起案件作案手法一致,均是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入未上锁的车辆实施盗窃,推断是同一团伙所为,并迅速锁定了该盗窃团伙,通过循线追踪、布控蹲守一举将杨某某、熊某某等3人抓获。 经查,今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伙同熊某某、贾某某、赵某(在逃)等人时分时合,先后在宜丰县、上高县、南昌市青山湖区等地实施盗窃,盗窃物品及现金价值1万余元。 据杨某某等人交代,该团伙成员趁无人之际,选择停在路边无人看管或停放在无监控地段的车辆为作案目标,采取一人“放哨”,其他成员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一旦遇到忘记上锁的车辆便将车内的财物“洗劫一空”。落网后,犯罪嫌疑人对自己以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熊某某已被宜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宜丰公安聚焦辖区治安特点,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心系民生破小案,利剑出鞘护民安,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盗抢骗等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设施齐备的停车场;不要把车辆当成保险箱,将烟酒、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给窃贼留下可乘之机;在使用电子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一定要检查车门是否锁上,避免车内财物被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