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有人在自建房内非法生产鞭炮,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近日,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联合公安部门、乡镇消防所核查属实,依法查处一起自建房内非法生产鞭炮案件。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家住芦溪县芦溪镇的欧阳某涛租用村内曾某春的空置自建房,在未取得任何安全生产手续后,聘请吴某富为制作工人,非法从事鞭炮、擦炮生产活动,因存储、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危及附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被当地村民举报。 在自建房内,执法人员发现客厅、楼梯间、房间里堆满了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现场点验,共有原材料高锰酸钾375公斤、硫磺90公斤、铝粉75公斤、氯酸钾500公斤、红药200公斤和其他原材料200余公斤,查获擦炮成品共计46袋,每袋40饼,每饼817发。 审讯过程中,欧阳某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芦溪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吴某富因违法生产制造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房屋租赁者曾某春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和教育告诫。 |